关于2023年科技成果登记的公示(第一批)

各相关单位:

  现对我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进行成果登记的项目(3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海海洋所科研与规划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万奎元

  联系电话:020-80926301

  电子邮件:kywan@scsio.ac.cn 

  附件:2023年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第一批)

科研与规划处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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