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中博基字[2017]2号,附件1),为支持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吸引、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和中国科学院共同出资设立“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以下简称“联合资助”)。现将我所2017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形式 

  联合资助采取站前资助方式,通过个人申报、设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不超过50名有意向到中国科学院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每站20万元的基金资助。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中博基字[2017]2)要求,我单位分配申报推荐名额为2人。“联合资助”和“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可以同时申请,且申请“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占我单位“联合资助”分配推荐名额。未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继续参与“联合资助”评审。我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所有“联合资助”申请人推荐顺序。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2017310)不超过34周岁。 

  4.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5.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6.外籍(境外)人员须保证在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2 年。 

  7.涉密项目不允许申报。 

  8.2017310日前已进站的博士后,不得申报“联合资助”。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于2017220日至33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联合资助”信息系统,注册后,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书;上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申请书》和《专家推荐意见表》模板可参见附件23 

  (二)申请人须将各类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登录“联合资助”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 

  (三)务须于201735日前在“联合资助”信息系统内提交申请,并将上述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册邮寄至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1号楼807房人事教育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电子邮箱:xjyu@scsio.ac.cn    

    

  附件: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申报2017年度支持“率先行动”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2. 联合资助申请书(模板)

  3. 专家推荐意见表(模板)

    

    

    

                                        人事教育处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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