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各有关博士后: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343),现选拔2名优秀博士后到国(境)外开展研究工作。现就项目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选条件 

  1. 在站博士后(含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进站时间原则上在20181029日之后。 

  2. 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派出前取得博士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申请时间为准)。 

  4.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5. 申请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同时符合国家、省关于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 

  6.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200 名(以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US.News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四大排名为准)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 

  7.专业领域。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海洋经济、现代工程技术、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领域和急需紧缺产业领域。 

  8.申请人与人社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以及我省珠江人才计划博士后项目等项目不重复申报。 

  9. 出国(境)实属科研需要,且合作导师及所属部门同意。 

  二、派出时间 

  派出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博士后按照实际科研合作需求和在站不超过24个月的限制,合理申报派出时间。 

  三、经费资助方式 

  1、获资助者每人获省财政资助的40万元人民币,资助主要用于在站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补贴、住房补助、购买保险及往返差旅费等。该经费中的30万元用于发放博士后协议薪酬中的基础薪酬,分24个月发放;10万元按实际派出时间,月发放。 

  2入选后不同时享受广东省财政对博士后的日常生活补贴(15万元/年),也不与现薪酬标准叠加发放。 

  3.其余资助经费由博士后与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自行协议承担。 

  四、申请及选拔程序 

  1、按照“个人申请、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原则,由所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选拨。 

  2、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附件1)。 

  2)《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部门推荐意见表》(附件2)。 

  3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函,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4)其他佐证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1份于2019830(星期五)前报所人事教育处(1号楼807房),电子版发至renjiaochu@scsio.ac.cn(邮件主题: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3、人事教育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公示、公布受资助的博士后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人事教育处   于秀娟    

  联系电话:020-89023503    

  电子信箱:renjiaochu@scsio.ac.cn   

  

    附件: 

  1. 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

  2. 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部门推荐意见表

    

    

                                       人事教育处 

                                      201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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