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  【打印】 【关闭

 

一、学费交费范围

1.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延期生不用缴纳学费。

2.在职定向生入学时已缴纳学费,不用预存缴费。

3.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需在奖助系统提交缓缴申请。

 

二、学费缴费流程

1.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或不需缴费的学生无需操作。

2.研究生部将审核是否同意缓交。

 

三、交费方式

1.国科大将在2021922日开始,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2.不在批量扣款的时间,学生可以在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校园支付模块进行主动支付。

3.申请缓缴和贷款的学生,可以不在备案银行卡中存有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研究生,待学业奖学金发放后应及时缴费。贷款学生如果被扣缴学费,学校将根据贷款到账情况给予退款。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学生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需要在925前通过奖助系统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须将纸质材料上交。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相关审查和录入回执的工作。

学生办理了其他银行(比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的生源地贷款的,也在系统中提交相关信息。

如有需要国科大财务处和学生处盖章的回执材料才能完成贷款手续的,请将需要盖章的纸版材料请寄到学生处,附上个人联系方式和回寄地址。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联系人赵苹,联系电话88256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