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20-06-08  |  【打印】 【关闭

  1.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 

  2. 考生入座后,请将准考证、身份证放置桌子前角备查。 

  3. 考生不得携带书刊、资料、通讯工具、智能手表或有存储功能的电子用品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备文具,如钢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 

  4. 重点强调:手机必须关闭,并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指定地点,若考试期间发现手机震动或响铃按违规处理,若手机已关闭但仍然保留在身边,也按违规处理。

  5. 不到规定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答题前应首先填写姓名、准考证等栏目。 

  6. 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破损、缺页、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7. 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8. 考生应在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得对答卷随意添加纸张,不得对答卷挖补、剪裁或粘贴,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 

  9. 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整理好自己的试卷、答卷,等待监考人员核查、收卷。 

  11. 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构成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12. 考试期间,如发现试卷破损、缺页、字迹不清、装订或封装错误等问题,考生应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主考或副主考,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更换。 

  13. 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暗示、提示或解释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考试期间考生发现试题有明显错误(如题号错误、文字错误等)时,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主考或副主考,由主考或副主考决定是否需要更正。如需更正,应由监考人员统一通知使用相同试卷的所有考生进行更正。如果考生对试题的正确性有疑问,一般应告知考生自行判断处理。 

  14. 考生不得对答卷随意添加纸张,不得对试卷挖补、剪裁、粘贴或作标记。 

  15.开考1小时后方可交卷(其中英语考试2小时后方可交卷),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得再提前交卷;考生提前交卷时,必须经监考老师清点试题、答卷和草稿纸等物品齐备后,方可准许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