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  |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南海研字〔2020176号),现开展2020-2021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要求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或测评方式产生。 

  二、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绩优良; 

  3.友爱互助,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4.明礼修身,勤俭节约,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条件: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本要求; 

  2.积极为学生服务,组织开展有益的学生活动; 

  3.工作能力较强,业绩突出,受到学生的拥护; 

  4.申请人应为现任学生干部,或参选年度任职已满一年及以上。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从获得“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中推选; 

  2.学习成绩优异或在科技创新中有出色表现; 

  3.在思想品德、人格修养等方面,得到公认好评。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在学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各培养环节考核“优良”; 

  3.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4.到国家急需的行业或地区工作就业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实验室或党支部推荐,提交至研究生部; 

  2.申请人包括: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研究生会成员、各年级班长、协会会长以及广州分院研究生会成员等; 

  3.“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小组由研究生部教育主管、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班级代表、各实验室及学科秘书组成,对申请人进行评议,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名单; 

  4.“优秀学生干部”初评结果所内公示2天,无异议提交所评审小组审定。 

  (二)“三好学生”评选流程: 

  1.根据国科大“三好学生”指标数和各班级人数,各年级“三好学生”推荐名额请看附件3 

  2.个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提交申请至班级。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公开选举评议产生“三好学生”初评名单。民主评议要求参会人数达到班级人数的1/2及以上,教育主管全程监督指导; 

  3.“三好学生”初评结果所内公示2天,无异议提交至所评审小组审定。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流程: 

  1.“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从“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产生: 

  1)班级通过民主评议从“三好学生”初评结果中推荐候选人,各硕士班、博士班推荐名额为3名; 

  2)“优秀学生干部”初评小组通过民主评议从“优秀学生干部”初评结果中推荐候选人,推荐人数2名; 

  2.候选人名单所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提交至所评审小组评审。 

  (四)“优秀毕业生”评选流程: 

  个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提交申请至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初审后提交至所评审小组评审。 

  (五)所评审小组对各类优秀学生进行审议,评审结果所内公示5天。 

  (六)对通过公示人选,研究生部将统一报送国科大备案、审批。 

  (七)优秀学生的评选结果将与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评审挂钩。 

  五、注意事项 

  1.参选年度课程考试、考核出现不及格现象者不得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补考及重修均不能申请)。 

  2.参选年度受到学校(含院级)、研究所各级部门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处分尚未解除者不具有申请资格。 

  3.如发现优秀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行为或道德品质不良等情况,取消荣誉称号。 

  4.评优期间出国、出差或不在研究所的学生,班级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学生参与评选。 

  5.在京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国科大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本所名额。 

  6.20211月的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优秀毕业生”应为2020-2021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此前已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年度的“优秀毕业生”。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7.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六、提交材料及时间 

  1.优秀学生干部: 

  附件1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附件2电子材料及证明材料(相应事迹材料及论文首页等有关材料)发送至scsio-edu@scsio.ac.cn;邮件主题命名为:2021优秀学生干部-姓名-202X级硕/博士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812:00;预计公示时间412-13日。 

  2.三好学生: 

  附件1纸质材料、附件2电子材料及证明材料(相应事迹材料及论文首页等有关材料)提交至各班班长,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1117:00班级完成三好学生初评结束时间为416,并提交“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名单;相关材料汇总提交研究生部时间为4月19日前; 预计公示时间419-20日。 

  3.三好学生标兵: 

  从“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推荐候选名单,候选名单预计公示时间419-20日。 

  4.优秀毕业生: 

  附件1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部;附件2电子材料及证明材料(相应事迹材料及论文首页等有关材料)发送至scsio-edu@scsio.ac.cn;邮件主题命名为:2021优秀毕业生-姓名-202X级硕/博士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41117:00 

  七、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获得者将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附件: 

1.优秀学生评选申请表 

2.优秀学生评选学生简况统计表 

3.各年级三好学生评选推荐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4.《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南海研字〔2020〕176号

5.《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